云梦县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2026年第1期)
来源: 沈鑫
时间:2026-04-13 08:55:06
为严格管理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附件见下表)。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序号 | 案号 | 案外人 | 拟发放案款 | 发放事由 | 是否合议 | 执行人联系方式 |
1 | (2025)鄂0923执1584号 | 云梦县曾店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49749元 | 执行标的款 | 是 | 沈法官0712-4222059 |
云梦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