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陈文兵申请执行杨进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5-08-01 11:26:24
杨进明:
你与陈文兵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鄂0923民初15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陈文兵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5年7月23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陈文兵支付劳务费9322元(具体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准);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执行申请费5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