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湖北众信至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梦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6-04-16 16:27:36
王梦辉:
你与湖北众信至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鄂0923民初312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湖北众信至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6年3月9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标的20846.62元(具体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准);
二、缴纳本案诉讼费246元,保全费70元,执行费212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