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林高财刚申请执行余福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6-03-05 11:06:35
余福初:
你与林高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鄂0923民初298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林高财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6年3月4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标的70000元(具体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准);
二、缴纳本案诉讼费1550元,执行费95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