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与朱辉梅、云梦诚致海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6-04-03 14:48:51
朱辉梅:
本院受理执行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与朱辉梅、云梦诚致海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云梦诚致海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云梦县城关镇龙岗东路与湖光路交汇处(云梦楚云台16号楼)1单元7层704室房屋【证号:鄂(2023)云梦县不动产权第0025031号】。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