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身边的榜样 | 黄贞涛:以法之剑守正义 以情为怀践初心

在三尺法台之上,他以法为剑,刺破罪恶迷雾;在司法为民之路,他以情为怀,守护公平正义。黄贞涛法官深耕司法审判一线数十载,用严谨细致的审判作风、刚正不阿的职业操守、心系群众的责任担当,在一件件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中践行司法初心,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征程中书写法官担当,成为司法审判领域当之无愧的先进榜样。
一、学习黄贞涛同志初心如磐、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黄贞涛同志始终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他将对党忠诚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用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他胸怀“国之大者”,主动服务大局,将刑事审判工作融入平安云梦、法治云梦建设。近三年带领刑事审判庭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33件,判处罪犯1500余人,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抢劫、危险驾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285件,审结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88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400余万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5件,追缴违法所得5000余万元;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他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于担当,2022年以来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件4人,依法处置涉黑涉恶财产3469余万元,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田某、丁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5件11人,涉案资金4亿余元,为平安云梦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学习黄贞涛同志心中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的为民情怀,始终做到司法为民。黄贞涛同志始终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常说:“刑事审判既要打击犯罪,也要保障人权,更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在审理涉及民生案件时,他总是格外用心,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对待每一起案件都精益求精。在审理12人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一案时,面对123卷案卷材料和众多被告人、辩护人,他创新采用庭前会议机制,建立辩护律师微信群,高效归纳争议焦点,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使这起复杂案件庭审圆满顺利完成。他注重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刑事审判工作推动社会治理,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三、学习黄贞涛同志恪守法治信仰、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操守,始终做到秉公办案。黄贞涛同志时常用“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生命线”告诫自己和同事。他以专业的素养、执着的精神,依法公正办理每一件案件。所经办的千余件案件无瑕疵、零差错,多个案件被评为精品案件。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他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他在审理一起涉虚拟币诈骗的新型犯罪案件过程中,面对诸多的金融专业知识,加密货币技术及法律认定难题,从未接触相关概念的他数月埋头于办公室中从头学习虚拟币相关知识,多次组织检察人员、公安机关经侦人员开会讨论,最终圆满完成了审判任务。他注重总结审判经验,在他的指导下,云梦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撰写的多篇调研报告和典型案例被上级法院采用,其中刘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被省高院选为典型案例,丁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入选最高法人民法院案例库。
四、学习黄贞涛同志勇于担当、坦荡无私的高尚品德,始终做到敬业清廉。黄贞涛同志在日记中写道:“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必须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他视廉洁为生命,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干扰。面对请托说情,他断然拒绝;面对威胁施压,他毫不退缩,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他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多年如一日扎根审判一线。虽然工作繁重,但他总是勇挑重担,加班加点毫无怨言。他注重传帮带,无私分享审判经验,帮助年轻法官快速成长。在他的带领下,刑事审判庭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近三年无一名干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他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职业道德,用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榜样如灯,照亮前行之路;法治如歌,唱响为民初心。黄贞涛同志以数十年如一日的坚守与践行,生动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与使命担当,为广大政法干警树立了可感可学的先进标杆。让我们以黄贞涛同志为镜,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更坚定的信念、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征程中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璀璨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