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诉讼中转移财产怎么办?别急,诉前财产保全了解一下

来源: 杨亮亮 时间:2024-04-25 09:33:25

被告账户上之前明明有存款,怎么赢了官司到执行时又没了?针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可以提前申请财产保全,为后续执行上一份“保险”。

那么,什么是诉前财产保全呢?申请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今天,云梦法院为您进行详细解答,教您为自己的权益 “投保”。

1.什么是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哪些案件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如有财产争议的离婚纠纷、借款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涉及财产给付的案件,都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首先需要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保全标的、请求事项、事实及理由等相关内容。其次,申请人应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被保全财产为机动车的,应提供车辆登记信息,明确所有人、车牌号、车辆登记管理机关、抵押情况等;若财产为银行存款的,应提供开户银行名称、地址、户名、账号等,需注意的是申请保全时已存在的保全线索及证明材料应一次性提供完毕。最后还需申请人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主要包括现金担保、保全保险、金融机构保函等。

4.申请保全后,人民法院将采取哪些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裁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诉前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5.在申请保全后不起诉,人民法院会不会解除相应保全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所以申请人在申请后不及时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将会解除保全措施。另外,若存在以下情况,人民法院也会解除保全:一是对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二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撤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当解除诉前财产保全。

6.若诉前财产保全出现错误,损失由谁承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所以保全申请有错误的,应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公正与效率,促进执源治理,云梦县人民法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持续做好诉前财产保全的宣传,为案件后续执行上一份“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