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张小兰申请执行李幼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6-04-24 11:37:15
李幼全:
你与张小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鄂0923民初17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张小兰现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6年4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 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借款17万元及利息(具体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准);
二、缴纳本案受理费1350元、执行费245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