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双进:
本院受理刘元庆与郑双进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郑双进的妻子黄成成名下各账户存款81100.97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