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武汉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黄海军追偿权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5-12-11 10:24:01
黄海军:
你与武汉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鄂0923民初326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武汉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5年7月21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武汉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代偿款42091元及资金占用费(具体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准);
二、缴纳本案受理费852元,执行申请费532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