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2025年交叉执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 综合办 时间:2025-04-08 19:10:40

云梦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2025年交叉执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提级、指定、交叉执行的部署要求,深化审执分离改革,加强执行监督,充分发挥交叉执行制度作用,切实提高本院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5年交叉执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5年4月)

组织全院执行干警学习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制定本院实施方案,报请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备案,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

(二)集中攻坚(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结合荆楚雷霆2025”“终本清仓”“执破融合等专项行动,滚动排查符合交叉执行条件的案件,建立台账、挂账管理,确保有序推进。

重点排查进京赴省访、重复访、越级访、超一年未结、同一被执行人涉多案、有财产长期未处置、违规终本、涉民生小标的等类型案件,做到应提尽提、应指尽指。

每季度末向中院报送交叉执行进展,积极配合上级法院调度、督导、评查等工作。

力争在第三季度实现交叉执行案件50%以上实质化解,第四季度开展百日攻坚,全力清理积案难案。

(三)总结验收

2025年6月15日前,对本院交叉执行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并报送中院。

2025年12月5日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开展考核评价。

二、工作内容与流程

(一)交叉执行案件范围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5年交叉执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及上级法院指导意见,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以下案件应当优先纳入交叉执行范围:

1. 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类:立案后超过六个月,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但未处置完毕的;发现财产后超过六个月未采取有效执行措施的;行为执行案件立案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的。

2. 受干预、难执行类:受到地方保护、部门利益或其他外部非法干预,影响公正执行的;因法院内部因素导致执行受阻、久拖不决的。

3. 重大疑难复杂类: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群体性纠纷的案件;新类型案件、首案效应明显、具有普遍法律指导意义的;涉及民族、宗教、外交等敏感因素的案件。

4. 信访矛盾突出类:当事人多次进京赴省访、重复访、越级访,矛盾激化的;长期未结导致信访风险高的案件。

5. 关联案件集中类:同一被执行人在本院及其他法院涉及多起执行案件,适宜集中执行的;同一当事人在多起案件中分别作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集中执行有利于提高效率的。

6. 资源优化配置类:案件数量与执行力量不匹配,需调整承办法院的;被执行人主要财产或经常居住地在异地,需协同执行的。

7. 其他适宜交叉执行的情形

(二)交叉执行工作方式

本院根据案件性质、执行难度、资源状况等因素,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开展交叉执行:

1. 督促执行:对符合条件且无信访反映的案件,经执行局负责人审批后,层报中级法院督促执行;督促后执行法院仍怠于履职的,可报请指令执行或提级执行。

2. 内部交叉执行:对无正当理由超六个月未执结、执行难度不大的案件,优先在院内更换承办人或执行团队办理;建立内部交叉执行台账,定期通报进展。

3. 指令执行与提级执行:对消极执行明显、受干预严重、疑难复杂的案件,报请中级法院指令其他法院执行或提级执行;指令执行以两次为限,两次后仍无实质进展的,原则上应提级执行;提级执行案件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加强督导。

4. 协同执行:对涉众、涉稳、异地财产等案件,报请中级法院协调相关法院力量协同执行;协同执行以执行法院为主体,本院积极配合。

5. 集中执行:对关联案件、系列案件,报请中级法院决定集中执行;集中执行一般由最先受理法院或财产所在地法院负责,本院做好移送与衔接。

6. 异地事项委托: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项委托的规定,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委托异地法院办理调查、查控等事项;对委托事项办理情况跟踪督促,确保高效推进。

(三)工作流程与衔接机制

1. 案件审查与立案:执行局设立交叉执行审查小组,对拟交叉执行案件进行初审,提出意见报院领导审批;决定交叉执行的,立执他字案件,并报中级法院备案。

2. 移送与接收:原承办团队应在收到指令或提级决定后7日内,整理卷宗、财产线索、已采取措施等材料,移送指定法院;移送前应办理续行查控手续,防止措施过期;接收法院应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3. 执行措施衔接:原已采取的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继续有效,无需重新裁定;新承办法院可根据需要办理续控、解除等手续;案件移送后,原承办人应协助接受法院开展执行工作。

4. 执行异议处理:交叉执行后,当事人或案外人对执行行为或标的提出异议的,由现执行法院审查处理;原执行法院应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5. 结案与归档:交叉执行案件执结后,承办人应在10日内撰写结案报告,层报上级法院;卷宗材料按规定归档,实现一案一档、全程可溯

(四)监督管理与问责机制

1. 建立交叉执行案件专门台账,实行一案一策、动态管理

2. 每月召开交叉执行推进会,通报进展、研究难题;

3. 对交叉执行后仍无进展或出现重大瑕疵的案件,启动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

4. 将交叉执行工作纳入干警绩效考核,强化激励与约束。

(五)风险防控与舆情应对

1. 交叉执行前应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

2. 加强释法说理,做好当事人情绪疏导工作;

3. 对可能引发舆情的案件,提前报备并制定三同步工作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将交叉执行作为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上级部署,做到应交叉尽交叉,杜绝无益交叉

(二)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交叉执行工作专班,由院领导包案督导,执行局局长牵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专人、专网、专管

(三)加强督导问责

对交叉执行案件实行全程跟踪、定期评查。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隐瞒虚报的,严肃追究责任。对交叉执行后快速取得进展的案件,开展一案双查,依法依规问责。

(四)注重宣传与风险防控

宣传交叉执行典型案例与成效,增强社会认同。执行前做好风险评估与舆情应对预案,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和极端事件。

四、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梦县人民法院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