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林三容申请执行李剑、李小康、湖北农锄禾米业有限公司、李艮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5-10-23 15:10:13
李剑、李小康、湖北农锄禾米业有限公司、李艮明:
你与林三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鄂0923民初195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林三容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5年10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林三容偿还借款70万元及利息(具体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准);
二、缴纳本案诉讼费5400元,执行申请费940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