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周想玲申请执行罗维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6-03-30 15:55:45
罗维中:
你与周想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鄂0923民初7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周想玲现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6年3月26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周想玲偿还借款本金29400元及利息(具体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准);
二、缴纳本案诉讼费268元,执行费341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