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张么娥申请执行杨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5-10-21 16:39:12
杨帆:
你与张么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鄂0923民初167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张么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5年9月18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张么娥偿还借款200000元及利息20000元(具体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准);
二、缴纳本案受理费2150元,执行申请费320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