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人民法院破产庭关于推行“三化管理”机制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

来源: 综合办 时间:2025-05-20 20:08:28


云梦县人民法院破产庭关于推行“三化管理”机制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破解破产审判周期长、效率不均、标准不统一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挽救危困企业、盘活存量资源中的司法职能,云梦县人民法院破产庭结合审判实践,特制定本办法,全面推行破产案件流程管理、分类分级管理、案例示范管理三化管理机制,以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审判服务,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一、规范流程管理,构建高效透明审理体系

(一)全流程节点标准化

制定《破产案件审理流程节点指引》,将案件审理划分为立案受理、管理人指定、债权申报、资产清查、会议召开、重整/清算、裁判文书制作、结案归档”8大阶段,明确42个核心节点的办理时限、操作规范及责任主体。其中,简易案件债权申报期限压缩至30日内,普通案件不超过60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在受理后45日内召开,重大案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需提前书面告知相关主体。建立节点预警机制,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对超期节点自动提醒、挂牌督办,确保流程推进不拖延。

(二)关键程序规范化

1. 受理审查阶段:建立执转破前置甄别机制,与执行部门共享案件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僵尸企业高效移送破产审查,规范立案材料审查标准,推行一表式申请模板,明确破产申请需提交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等核心材料,避免当事人反复补正。

2. 管理人履职阶段:制定管理人履职清单,明确资产调查、债权审核、方案制定等18项核心职责,要求管理人定期提交履职报告,重大事项需及时向法院报备。建立管理人履职监督机制,通过线上平台实时跟踪履职进度,对履职不力的管理人依法采取更换、罚款等惩戒措施。

3. 资产处置与分配阶段:坚持资产处置市场化原则,优先通过网络拍卖平台处置破产企业资产,提升处置效率和溢价率。规范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审查标准,确保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等依法有序受偿,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审理过程透明化

依托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和本地政务服务平台,构建阳光破产信息公示体系,实时公开案件受理情况、债权申报须知、会议通知、裁判文书等关键信息,方便债权人、债务人及社会各界查询监督。推行债权人会议线上线下融合模式,支持债权人通过网络平台参会表决,降低参与成本。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向相关部门及当事人通报案件进展,主动接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二、深化分类分级管理,实现精准高效审理

(一)案件科学分类

根据案件类型、标的额大小、复杂程度及社会影响,将破产案件分为重大复杂、普通、简易三类:

1. 重大复杂案件:标的额3亿元以上、涉及上市公司或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跨境破产、存在重大社会稳定风险或疑难法律问题的案件;

2. 普通案件: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不满3亿元、债权债务关系较复杂、资产处置存在一定难度的案件;

3. 简易案件:标的额1000万元以下、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资产状况清晰,或执行程序中已查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转破案件、债务人无营业场所且无人员安置问题的案件。

(二)审判资源分级配置

1. 团队专业化配置:组建由资深法官、专业助理、书记员组成的重大案件审判团队,抽调具备金融、税务、涉外法律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参与审理,实行一案一专班;普通案件由骨干法官团队审理,简易案件实行快审团队集中审理,提升审理效率。

2. 审理期限差异化设定:重大复杂案件审理期限一般不超过18个月,普通案件不超过12个月,简易案件压缩至6个月内,其中事实清楚、无争议的简易案件可在3个月内办结。

3. 管理人分级指派:参照管理人履职能力、从业经验、团队规模等因素,将管理人分为一、二、三级,一级管理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二级管理人承办普通案件,三级管理人承办简易案件,确保管理人能力与案件难度相匹配。

(三)府院联动精准赋能

建立分类案件府院联动清单,对重大复杂案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专项协调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职工安置、资产解封、税收优惠等重大问题;对普通案件,依托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高效对接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打通信息查询、资产处置等堵点;对简易案件,推行部门快速响应机制,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助力案件快审快结。

三、强化案例示范管理,统一裁判尺度指引

(一)典型案例筛选与发布

建立典型案例筛选机制,重点选取重整重生效果显著、僵尸企业出清高效、矛盾化解有力、创新举措突出的案件,经合议庭评议、专业委员会审核后,形成典型案例库。每季度发布1-2批典型案例,通过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向市场主体传递司法导向,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参考。

(二)案例分类示范指引

1. 重整挽救类案例:选取通过预重整、庭外重组与破产重整衔接,或采用租赁经营+金融支持+信用修复等创新模式挽救危困企业的案例,为具有经营价值的困境企业提供重生路径指引;

2. 清算出清类案例:选取高效处置僵尸企业、盘活闲置资产、妥善安置职工的案例,为市场低效资源退出提供规范样本;

3. 矛盾化解类案例:选取依法平衡各方利益、有效化解集体信访或重大纠纷的案例,为同类案件风险处置提供参考;

4. 简易审理类案例:选取流程简化、效率提升明显的快审案例,推广简案快审经验做法。

(三)案例应用与反馈

将典型案例纳入法官业务培训内容,通过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和审理标准。建立案例应用反馈机制,跟踪典型案例在同类案件审理中的参考应用情况,及时总结实践经验,优化审理思路和工作方法。鼓励管理人、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参考典型案例开展工作,提升破产处置专业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推进机制落实,定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二)强化考核激励。将三化管理落实情况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对审理效率高、案件质量优、企业满意度高的团队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注重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等形式,宣传三化管理机制成效和典型案例,提升市场主体对破产审判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云梦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