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严永光申请执行郭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5-11-04 15:06:50
郭炜:
你与严永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鄂0923民初148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严永光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5年11月3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严永光偿还借款23300元(具体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准);
二、缴纳本案受理费383元,执行申请费25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