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人民法院 商事案件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先行区试点创建工作方案(试行)
云梦县人民法院
商事案件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先行区试点创建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级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工作要求,坚持商事案件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能动司法,全面深入推进速源治理,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主题,推动和规范人民法院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先行调解、速裁等工作,切实减轻当事人速累,降低速讼成本,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审判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
二、工作目标
依照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项目要求,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提高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各项质效指标,强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推动和规范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先行调解、速裁等工作,降低企业速讼成本,避免程序空转,依法高效审理商事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切实减轻当事人速累,进一步优化地方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工作任务
(一)前期会商研究
由立案庭牵头,组织审管办、综合办、民事审判庭召开工作碰头会,对商事案件现阶段的审判质效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复盘,了解诉前、诉中调解的工作经验,从实际出发,统一谋划部署商事案件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相关工作。(完成时间:2024年5月底前)。
(二)成立领导组织
成立商事案件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先行区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立案庭,立案庭庭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推进,收集典型经验,进行督查通报。(完成时间:2024年5月底前)。
(三)推进重点工作
(1)构建法院+专业调解机构的商事案件一级分流模式
在多元调解中心设立商事纠纷速调对接工作室,特邀调解员进驻工作。制定商事纠纷特邀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名册,优选出法律素养较高,善做调解工作的调解员充实商事案件诉前解纷队伍,发挥专业调解机构的优势力量,以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模式,共同助力商事纠纷调裁分流机制工作,将来速的商事纠纷委派给专业机构调解,对达成的诉前调解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提高办案质效。(完成时间:2024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完善商事纠纷法院诉前调解二级分流模式
立案庭在多元调解中心成立速调对接办公室,以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团队,针对来速的商事案件及时释明,提高当事人诉前保全申请率,以诉前保全+诉前调解的模式,推动商事纠纷实质性化解。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推动案件网上调解,网上签订协议,降低当事人速讼成本,提升案件调解成功率。(完成时间:2024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推动商事纠纷速中三级繁简分流机制
坚持商事案件繁简分流、速裁工作理念,对诉前未能调解成功的商事案件及时立案,在立案后进行繁简三级分流。针对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快速分流至速裁团队,快审快结;疑难复杂的案件分流至民事审判庭,培育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完成时间:2024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操作流程
1.当事人来院速讼,符合立案条件的,由商事纠纷速调对接团队向其解释诉前调解的工作,询问其是否同意进行诉前调解,同意调解的,签订同意诉前调解申请书,并将案件委派给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给予15天调解期限,调解成功后本院进行司法确认。
2.对于不同意由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诉前调解,要求法院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由本院立“诉前调”案号,进入法院诉前调解程序,诉前调解期限为15天。
3.未能通过专业调解机构或者法院达成诉前调解的案件,及时登记立案,对于所有诉前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统一登记造册,同时由立案庭庭长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将案件签发分流至速裁团队或者民事团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院党组要将商事案件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创建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创建成果。
(二)精准施策,有效落实
各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以及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商事案件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工作举措,加大与其他单位及部门之间的沟通力度,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精准落实各项工作举措。
(三)强化宣传,精准发力
通过多种形式,挖掘商事案件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向企业展示提高审判工作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接受监督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提升案件调撤率和审判质效,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云梦县人民法院
2024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