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县支行与湖北凯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胡凯迪、田静、徐义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5-04-27 17:12:00
湖北凯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胡凯迪、田静、徐义军:
你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县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鄂0923民初106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县支行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决定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县支行与被执行人湖北凯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胡凯迪、田静、徐义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